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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!(第1页)

  看到那张金光闪闪的黑金卡。  原本一副小人嘴脸的店长,立马眼冒金光,屁颠屁颠地凑了过来。  我勒个去。  这个屌……哦不,土豪。  原来不是穷鬼,而是扮猪吃老虎的大佬啊!  “先生,误会……”  店长陪着笑脸,话才刚出口。  陆丰就指着她的鼻子骂道:“你丫的给老子滚,我要买也是跟她们买。”  手臂一移,指向了那两个女销售员。  两人见状,顿时受宠若惊。  她们刚才还担惊受怕,唯恐等下店长会收拾她们。  可是。  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惊喜与惊吓,居然转变得如此猝不及防。  “你们两个还愣着干嘛,赶紧给贵客服务啊!”  店长挤眉弄眼地对着两个还在懵逼当中的女销售员,狠狠提醒一下。  两人如梦初醒,立马上前招待。  “先生,挂在墙上的衣服一共有100多件,总价估计有200多万啊。”  陆丰将卡递给了她,人狠话不多地说了一个字:“刷!”  “好咧!”  高个子恭恭敬敬地接过了黑金卡,一人去刷卡,另一人开始打包衣服了。  陆丰站在那儿,双手插兜,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。  此时的他与刚才的他,明明没有任何变化,但是在这些店员眼里,却宛如天神下凡,贵不可言!  有人搬了凳子。  有人将上好的茶水,亲自递了过来。  店长也一改刚才的势利眼。  点头哈腰,卑躬屈膝。  高晓月与聂思雨,两个女人当场就看呆了。  面面相觑。  彼此都从各自的眼神当中,看到了那一抹难以掩饰的震惊与困惑。  什么情况?!  一向穷得叮当响的陆丰,怎么一下子这么有钱了?  “假的,一定是假的,那张卡里肯定没钱,陆丰是真的疯掉了,居然还敢拿假卡骗人。”  聂思雨大声喊道。  然而。  店长却不再理会这两人。  可以怀疑她看人的眼光不行。  但是。  绝对不能怀疑她看卡的眼光。  范思哲专卖店,每天进进出出多少达官贵人?黑金卡这东西可不多见,压根就不可能造假!  果不其然。  那个拿卡去结账的高个子,一只手握着卡,一只手握着两三米长的清单,来到陆丰的面前。  “先生,你一共在本店消费了245万,共计购买了一百一十件不同类型的衣服,裤子。”  陆丰挥了挥手,不耐烦地说道:“结完账就行了,没必要跟我说得那么仔细。”  “哦哦哦,好的。”  “对了,优惠了没有?”  “您单次消费金额巨大,为您优惠了二十万。”对方眉开眼笑的说道。  陆丰却面无表情地说道:“把优惠去掉,我不需要!”  “啊?!”  在场众人直接懵逼了。  陆丰眉头一皱,不悦地说道:“难道我说得不够清楚,还需要再重复一遍?!”  “没,没有,我立马去做。”高个子连忙道,口齿都吓得有些不利索了。  此时此刻。  高晓月与聂思雨彻底傻眼了。  她们不愿相信。  眼前的一幕,却让她们不得不信。  陆丰……真的变有钱了!  而且,还是巨有钱的那种,不然,怎么可能一口气直接买了200多万的衣服?  “先生,您贵姓?”  “陆丰。”  “陆先生,这些衣服你是自己带走,还是我们派人给你送过去。”  “我给你个地址,你们送来吧。”  “好的好的,荣幸至极!”  陆丰摸了一下眼睛,很不爽地说道:“有两个绿茶婊污染了这里的空气,搞得我眼睛都不舒服了,能不能让她们滚?”  “没问题!”  说这话的是那个店长。  话音一落。  她就立马冲到了高晓月与聂思雨面前,神态以及语气与刚才驱赶陆丰时一模一样。  “两位小姐,不好意思。”  “本店不欢迎你们,请出去!”  两人见状,明明怒不可遏,却又无可奈何。  聂思雨确实是会员,可她只在范思哲买过一件东西,还只是一条万把块钱的皮带。  这消费金额与陆丰相比,不知道差了多远。  于是乎。  在店长“礼貌”的提醒下,只能气急败坏地离开了。  十几分钟。  陆丰买完衣服,就走出了范思哲的门店。  谁知。  高晓月却突然杀了出来。  不过,态度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一改之前的厌恶与嫌弃。  “阿丰,我错了!”  “我跟徐杰在一起其实是身不由己。”  “我心里,一直有你的。”  高晓月摆出一副楚楚可怜,柔中带伤的模样。  她还想去搂陆丰。  却被陆丰一个闪身避开。  “妈了个逼的。”  “你别碰我,小心老子给你一个大电炮!”  高晓月面露哀伤,眼泪说流就流:“阿丰别这样,你这么做,会让我心疼的。”  登时。  聂思雨也跑过来说话了,并且信誓旦旦地说道:“陆丰同学,我可以作证,晓月是真的爱你,她与你分手,完全是被徐杰逼的!”  闻言。  陆丰冷笑不迭。  如果是放在以前。  那他还真就信了,不过,现在的他,早已非比往昔。  以前的他。  那真是任劳任怨,堪比老黄牛。  心思也单纯宛如小白兔!  高晓月说什么,他都信。  家里寄的生活费,兼职赚的零花钱,他一分没花,全都攒起来。  给高晓月买这买那。  曾经有一件事,记忆犹新。  高晓月看中了新款的苹果手机,需要一万多块。  当时。  她刚过完生日,陆丰已经给她买了一条价值八千的金项链。  兜里彻底空了。  每天只能吃糠咽菜,而且还只能吃一顿。  如果不买,那高晓月就会生气,说陆丰不爱他,然后拉黑他的所有联系方式,故意冷落他。  没办法。  他只能去卖血,兼职七八个工作,费了好大的劲,才终于买下苹果手机送给了她。  即便如此。  陆丰却仍然没有被厚待。  他是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!  追了高晓月这么多年,手都没有牵过几回,就更别提上床了。  而高晓月,私底下不知道勾搭了多少男人!  甚至还出去卖过,他室友告诉他这个消息,陆丰当时还不相信,把室友给揍了一顿,断绝了来往。  之后。  高晓月哭哭啼啼地找到他,说自己怀孕了,是被人给强奸的。  其实是被富二代始乱终弃。  陆丰气炸了,还真就信了对方的鬼话!  不仅没有怪她。  还费尽心思地安慰她。  并且陪着她去医院打胎,被妇产科的医生骂,一个不负责的男人!  后来。  又在外面租了个房子。  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,给她养好了身体。  ……  与之类似的事情,多的都快数不过来了。  总而言之,罄竹难书。  陆丰掏心掏肺的付出,也并未换来高晓月的真心相对。  反而被一脚踹开。  从那一天起,他就彻底看清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。  心里暗暗发誓。  以后再信她的鬼话。  那自己就是天底下。  最蠢!  最蠢!  最蠢的大笨蛋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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